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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台灣大學副傳授樓國隆疑涉學術倫理,及匿名揭發人遭警方查詢拜訪一案。科技部今天發聲明稿示意,科技部接獲3次揭發,此中2次為「冒名」揭發,1次「簽字」揭發,科技部皆基於職權予以審議。
本年6月26日,科技部接獲台北市大安分局來函偵察疑似偽造文書(冒名)案,要求供給106年5月5日檢舉案之信件與信封,科技部已於6月30日以密件函送揭發資料予大安分局。
科技部指出,已便可處理部分於去年8月答複被檢舉人及台大;至有關106年5月揭發案之處理景象因為冒名檢舉,無明白原始檢舉人資料,沒法書面答複,依《行政法式法》規定,錄案登記。
科技部按照所提事證進行審查,認為有關各論文之作者排序與進獻,需要原始實行記實本等資料,根據檢舉人所供應之資料,今朝無法分辨翻譯且供給之圖表未供應原始實驗資料亦無從辨別,均須由台灣大學查詢拜訪供給。再者,由於揭發信中提到已向該期刊(bba)反映,科技部也於7月31日函請檢舉人提供期刊查詢拜訪結果翻譯
科技部暗示,去年6月及本年5月分別接獲2位人士簽字檢舉,惟該2位人士於第1次接獲審議結果通知及第2次審查時代,均向本部表示並未提出該揭發事項。
科技部指出,本年7月19日及20日,再接獲黃姓揭發人以電子郵件接連3封向科技部揭發樓姓副傳授不經作者群同意任意修正改版投稿,和將揭發人等作者完全剔除等事狀。
今年7月,科技部再接獲黃姓揭發人電子郵件亦檢舉樓案,即依法式立案處理,並沒有從得知前2次檢舉函之真實揭發人資料及與黃姓檢舉人之關聯。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632533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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