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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校行政研究學會
「優異博碩士論文」嘉獎舉措
目標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粹校行政研究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激勸博碩士班學生 研究學校行政議題,以促進國內學校行政研究之成長,特訂定本法子翻譯 |
申請對象 |
於申請昔時度六月底前推算起兩年內獲國內博士或碩士學位者,撰寫論文主題屬黉舍行政範疇,不拘系所,均可申請。 |
申請時間 |
每一年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 |
(一)申請人須繳交下列相幹資料: 1.申請表(請於本會網站www.sara.org.tw>下載,需附指點傳授簽名)。 2.論文乙式三份(需附論文面試委員簽名單)。 3.小我學經歷資料乙份。 4.大黉舍院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保舉信乙封。 5.附回郵及大型立體信封(寄還所送資料)。 上述資料不全或不符者,不予受理翻譯 (二)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粹校行政研究學會」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二七號九樓,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黉舍行政學會優異博碩士論文獎」翻譯 |
審查法式 |
(一)本論文獎之審查,係約請學校行政領域之學者擔任評審翻譯 (二)評審重點包括: 1.論文具原創性、學術性與應用性。 2.研究架構具完整性與系統性翻譯 3.研究方法與了局推論具嚴謹性翻譯 4.研究論說具切確性與流利性。 |
嘉獎名額與表彰 |
(一)每年選出優秀博士和碩士論文各1至5篇(需要時獎項得從缺),得獎者獲頒獎狀乙紙 (二)本會得邀請得獎者於每年本會黉舍行政論壇學術鑽研會發表。 |
附則 |
(一)報名者如未備回郵信封,則其相幹文件資料恕不退回。 (二)得獎者須供給論文全文PDF電子檔於本會網站刊載供參。 (三)得獎者若有違背學術倫理行為,本會得撤消其得獎資曆。 |
本辦法得視現實需要修正並公布實行。 |
本文引用自: http://mypaper.pchome.com.tw/chanrs/post/1322211303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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