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專業實務者,碩士論文也得以專業實務呈報取代,並由各大學制定專業實務認定基準。博士層級則開放藝術類、利用科技類及體育活動類,論文得以作品、成績證實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告訴取代翻譯
此次「學位授與法批改草案」修法包羅「增進高階人材培養分流」,除了現行的碩士層級,開放的藝術類、應用科技類外,也增列碩、博士學位論文得以多元情勢呈現,並擴大開放體育活動類論文得以成績證實連同書面陳述或以技術呈文代替。
柯志恩仍質疑,若是交給各校認定,是否可能造成浮濫或把關不嚴,因為各校認定標準不一。陳亭妃也說,審議委員會的構成是不是能得到信賴很重要,學術自立是由黉舍論斷,應該要有一個準則,「不應該放寬到沒有限制空間。」另外,關於黉舍關於書面申報的評鑑機制,她認為,修法內容應該寫清楚,「不進展良善立意釀成爭議。」
姚樹德指出,除成績證實外,也必需提出版面陳說,送到學術審議委員會。例如上場幾回、得分幾分等,書面陳說和面試時,都必須說明如何拿到成就、個人支付的努力等等,「要說出一番道理來」,並由各校審議委員會依專業判斷,這是屬於學術自立的部份。
將來奧運奪牌可以當博士,陳亭妃說,小我奪牌沒有問題,代表曩昔的練習跟角逐經驗,足以成為拿到博士學位的關頭,但如果是集體要怎麼認定?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審查「學位授與法修正草案」,開放藝術類、運用科技類及體育運動類的博士生論文,得以作品、成績證實連同書面申報或以手藝陳說取代翻譯多名藍綠立委提示,大學審議時不該放到無窮寬,「拿到奧運棒球銅牌,但如果是板凳球員,可以當博士嗎?」教育部次長姚樹德說,除成就證實,還要寫書面報告,並交由各校審議委員會依專業判定。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對於博士班的鬆綁持保留的立場,她說,體育類「獎牌成就」若何換算?是完全授權給學校嗎?團隊比賽若何認定?以奧運棒球來講,拿到奧運銅牌,但若是板凳球員,可以當做就證實拿到博士嗎?若是藝術類,拿到奧斯卡就能夠拿博士嗎?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說,「法的鬆與緊傍邊,應注意若何把學位授與法的配套做更好」,否則仍沒法做到學用合一,恐造成拿到碩博士的人愈來愈多,卻沒法在職場中闡揚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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